为加快推进南涧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精神,经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公开招商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
(一)项目名称:南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
(二)规划装机容量:约40万千瓦(分期开发)。
(三)运营时间:暂定25年(含建设期),具体运营时间以国家、省、州相关规定为准。
二、合作方式
投资方与南涧县属企业合作在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由新注册的公司建设、管理、运营。南涧县成立工作专班予以支持配合。
三、招商条件
(一)投资方在南涧县成立公司,在南涧县开户结算,依法在南涧县纳税和统计。
(二)每年投资企业与南涧县以项目实际产值按比例分成,相关税收由投资企业按实际产值依法缴纳。
(三)投资企业:南涧县分成(具体详谈),不低于地面光伏项目分成比例,该项为投资对象确定加分项,南涧县分成每增加1个点加2分。
(四)投资企业有直接投资县内其他项目或以商招商引进投资企业的,每引进1家企业加2分。
(五)南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中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连片的要半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招商要求
(一)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及机构信用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市场监督部门经营状态证明。
5.企业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银行机构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
7.相关成功开发经营案例(含图片、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8.企业优势说明材料或证明材料。
9.项目投资计划。
10.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材料要求
企业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名截止时间
自2021年10月8日08:00至10月16日17:00。
五、招商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并邀请有意向投资南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企业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项目企业初步名单,经南涧县新能源暨太阳能光伏综合利用项目小组审定后确定项目开发企业。
六、招商诚意金
为保证招商活动的严肃性,本次招商报名企业需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6日17:00后一周内向指定账户交纳诚意金500万元人民币,(用户名:南涧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保证金,账号:2515047629024933517,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涧支行)。签订《南涧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投资协议书》后,该企业的招商诚意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协议相关约定返还,其他未中标报名企业所交纳招商诚意金于招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均不计资金利息。报名方不按规定形式、数额和时间交纳招商诚意金,视为弃权。
七、其他
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
(一)如发现报名企业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
(二)报名企业或其关联企业存在风险事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企业股东或企业高管存在风险事件或不良信用记录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崇玉,联系电话:13577239319;张光泽,联系电话:13987216146。
南涧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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