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南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南涧县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南涧县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辖区内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满9年的15台变型拖拉机(详见附件)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后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作废,禁止使用,若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机主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1个月,请机主在2022年1月13日前携带拖拉机行驶证、登记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牌照到南涧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872—8523197。
特此公告
附件:南涧县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满9年强制注销变型拖拉机名册(2021年第4期)
南涧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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