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农机〔2017〕8号)、《大理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南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南涧县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南涧县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辖区内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年以上(含3年)未参加定期检验的9台变型拖拉机公告注销;对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满9年的14台变型拖拉机(2021年第二期)公告注销。公告注销后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作废,禁止使用,若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机主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1个月,请机主在2021年6月8日前携带拖拉机行驶证、登记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牌照到南涧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872—8523197。
特此公告
附件:
1.南涧县2020年12月-2021年4月变型拖拉机三年及以上未检注销车辆名册
2.南涧县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满9年强制注销变型拖拉机名册(2021年第二期)
南涧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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