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大理州安委办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安办〔2021〕9号)、《南涧县安委办关于印发南涧县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我县将对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9年的182辆变型拖拉机予以公告强制注销,稳步推进报废淘汰。公告注销后行驶证、登记证书、号牌作废,禁止使用,若继续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机主自行承担。
公告期限1个月,请机主在2021年3月31日前携带拖拉机行驶证、登记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牌照到南涧县农业机械管理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872—8523197。
特此公告
南涧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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