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南涧县陈新玲油粉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南涧县陈新玲油粉摊生产销售的油条(抽样编号SJCY20230931)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5月26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南涧县陈新玲油粉摊”生产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6月15日,法定检验机构“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检验检测院”出具了编号为NO:SJCY20230931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中载明:油条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6月16日,本局收到该《检验报告》。同日,本局立案调查,并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要求。
(二)南涧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2022年4月24日,当事人经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及《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系从事餐饮服务的小摊贩。这批抽检不合格的油条是当事人于2023年5月26日生产的,这个批次的油条共生产了2公斤,生产的成本价是7.50元/公斤,销售价是24.00元/公斤,本局抽检购买了1公斤,市场销售了1公斤。综上,当事人的违法所得是48.00元,本案的货值金额是48.00元。
(三)本批次不合格油条已于当日销售完,无法召回。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南涧县陈新玲油粉摊生产销售的油条(抽样编号为SJCY20230931)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NO:GC19533060021 |
样品名称 |
油条 |
|
生产日期 |
2023年5月26日 |
型号规格 |
散装称重 |
|
标称生产企业 |
南涧县陈新玲油粉摊 |
被抽样单位 |
南涧县陈新玲油粉摊 |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铝的残留超标 |
检验机构 |
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检验检测院 |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23年6月16日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23年6月16日 |
(二)生产经营环节
南涧县市场监督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生产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本批次不合格油条已于当日销售完,无法召回。 |
原因排查 |
当事人陈新玲在制作油条过程中油炸温度不够高,油炸时间过长,油条中水分挥发不够彻底,从而使铝含量超标。 |
行政处罚 |
行政立案时间:2023年6月16日 行政结案时间:2023年7月20日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 (3)具体处罚种类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拾捌元整);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以上合计执行人民币548.00元(大写:伍佰肆拾捌元整)。 |
整改复查 |
(1)当事人已进行整改。 |
通报移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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