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安全生产
  • 索引号: 152475324/2023-00079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全县重点河流、水库、塘坝、防洪城镇防汛责任制的通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 来源: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关于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为努力做好我县2023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县内主要河流、重点水库、塘坝、重点防洪城镇、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县主要河流、重点水库和塘坝、重点防洪城镇、小水电站以及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各级行政责任人(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附表)。如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相应接任,不再另行发文。现就落实全县主要河流、重点水库和塘坝、重点防洪城镇、小水电站以及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制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研判可能出现的汛情,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从人力物力上做好充分准备。要加强防汛减灾预案动态管理,细化应对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三项制度。各防汛责任人要切实负责担当,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做好防汛防灾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我县防汛工作重点:一是主要河流(段)安全运行;二是重点水库、塘坝安全度汛;三是重点防洪城镇防汛安全;四是已建和在建小水电站防汛管理;五是在建水利工程(水库)安全度汛;六是全县易地搬迁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度汛安全等。各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自己责任范围内主要河道、库塘、县城及重点集镇、小水电站、山洪等《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报备工作。汛期要安排专人到防汛重点地区进行监测,排查隐患,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872—8526222)、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872—8521103)和县政府办总值班室(电话:0872—8521404)报告。因懒政怠政、擅离职守、指挥失误、措施不力,造成库塘垮坝、河坝决堤及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做好防汛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涉及主要河流、重点塘坝、重点防洪城镇、小水电站等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请于2023年4月29日前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月30日前予以公示,公示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严肃纪律,强化值守

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上下左右联系畅通,密切关注并及时掌握、预警预报雨情、水情、气象等动态信息,做好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各级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努力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附件:1.主要河流(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2.主要已建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重点防洪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4.小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5.在建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相关责任人名单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