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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07028800/2023-00052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城市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监测及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公告(2023年第四期)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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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城市饮用水水龙头水质监测及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理州卫计委小红头〔2017〕750号)文件,南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要求定期对城内供水厂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末梢水)进行水质监测、检测和安全状况评估,并将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

一、检测范围和目标

县城主城区开展监测工作

二、检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点设置:每个市政水厂设置一个出厂水监测点;按城市户籍人口每10万人至少设置一个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监测点,原则上应覆盖辖区所有街道且不得随意更换。

(二)检测频率:各监测点每季度检测一次。

(三)监测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消毒剂余量等9项指标。

(四)监测工作要求: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16)规定执行。每季度采样时间原则上统一为2月、5月、8月、11月。

(五)检测结果评价标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附件1、附件2规定限值进行评价。

三、检测结果报送和信息公布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水质检测结果以电子版和纸质件(见附件1、附件2)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季度上报时间分别为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原始资料严格归档备查。

(二)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局每年向公众公布一次出厂水和水龙头(末梢水)监测点设置情况,并于每年的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上一季度的出厂水和水龙头(末梢水)监测结果。

 附件:1.南涧县2023年城市用户水龙头水(末梢水)水质信息

       2.南涧县2023年城市水厂出厂水水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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