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大理为民口腔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南涧为民现代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经南涧县卫生健康局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1.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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