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涧县城龙凤御锦城片区,部分住户出现违反规划私自安装防盗窗、擅自占用公共空间通道等现象,直接影响了小区整体环境,损害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还阻塞交通和消防,影响他人通行。
为此,南涧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南涧县城龙凤御锦城片区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拆除,坚决遏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私搭乱建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成立了龙凤御锦城片区综合整治工作组,工作组由县住建局牵头,成员由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南涧镇等组成,日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牵头。
通过工作组上门挨家挨户排查,共发现龙凤御景城私搭乱建、广告牌设置不规范等24个问题,12号地茶文化主体步行街违反规划擅自加层、门窗不规范、门头广告牌设置不规范等25个问题,12号地7幢房屋违规私搭乱建等44个问题(楼顶未按要求整改6户、擅自占用公共空间通道即采光井21户、违反规划安装防盗窗17户)。
截至8月18日,共完成整改53个问题。特别是8月18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12号地沿金龙路一侧的擅自占用公共空间通道(采光井)3户、违反规划安装防盗窗3户进行了集中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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