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试点领域信息 / 公共法律
  • 索引号: 627915U00/2024-00005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1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2023年以来,南涧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进程。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

局党委班子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透明度

1.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工作的日常管理,凡是涉及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程序办理。

2.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其他均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凡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都由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议,确保重大决策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行业整治力度

2023年以来,共出动执法组22个,出动执法人员522人次,检查各类车辆2245余辆次,其中检查班线客车460余辆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13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10起,组织开展路检路查120余天次,出动人员44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2680余辆次,其中检查班线客车496辆次,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127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10起,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秩序,为交通运输行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切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执照省、州、县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南涧县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组织相关股室(站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2023年部门双随机抽查4个,抽查企业22户,牵头开展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任务1个,抽查企业1户,配合开展部门随机联查1个,抽查企业1户,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实现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审核批准、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难题

2.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梳理制定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公示。

(六)落实三项制度,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一是落实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程序等信息做好事前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或配备法制审核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坚持办、审、定分离,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做好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归档备查。截至2023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提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60件,行政强制执行提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25件。

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对2023年度已结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评查。在组织自查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26日参加南涧县司法局组织进行2022年度交通执法案卷评查2卷;2023年9月14日参加大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的2023年全州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2卷,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关要求,从执法主体和对象适格、事实、证据、说理、引用法律依据、程序规范、文书制作规范、案件公示等方面进行了评查。经评查,提交的案卷均为优秀案卷。针对评查案卷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分析查找问题,并组织综合执法问题整改培训,对案卷文书出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对不合规范的文书问题进行讨论改正,建立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七)强化安全管理,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路政宣传月”、“安全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提升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点。三是切实做好保通保畅和三防工作。

(八)落实普法责任,扩展普法渠道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要求,按照“法治交通”“平安交通”建设的新要求,结合“路政宣传月”、“安全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和每月一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参与全县普法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在客运站、货运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等法律法规向基层群众普及,在全行业营造出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交通运输执法的要求不相适应。

(二)交通执法压力持续加大。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易发生反弹,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长期以来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坚持严打严查,但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违法行为人采取各式各样的手段逃避检查。

(三)普法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还需持续深入,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的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比如:治超、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执法方式单一,无强制性手段进行震慑,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注重统筹谋划,建立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成为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主要领导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学法用法。重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做到防微杜渐,促进行业安全发展。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规定,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

(三)规范行政行为,严守“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执法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依法规范文明执法。

(四)强化执法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继续深入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过程监督,强化精准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问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更加全面完善、公开透明、严肃严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