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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800000/2024-00046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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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24年中初等教育事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南涧县2024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适龄人口状况,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小学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计划安排

(一)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根据大理州教育体育局《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县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为1731人,其中南涧县第一中学招生计划550人,南涧县民族中学招生计划550人,南涧县南鹏高级中学招生计划300人,南涧县职业高级中学招生计划331人。

(二)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幼儿园计划招生1448人,小学阶段计划招生2190人,初中阶段计划招生3139人。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到实处,把“人民满意”作为招生计划执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地让广大青少年“有学上、上好学”。要结合各学校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抓实抓细招生工作,确保2024年招生计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家长会及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各项招生和资助政策。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加强和完善招生信息服务功能,耐心细致地做好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及时公布各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情况等信息,切实做好考生和家长服务工作,提升咨询服务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诉求。

(三)加强报名管理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压实初中学校责任,统筹做好升学报名和考试报考工作,组织所有九年级学生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报名信息采集,确保初中毕业生应报尽报、应考尽考。

(四)落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招尽招政策。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工作。要充分整合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资源,充分挖掘学校的学位、师资等办学潜力,按照学校满规模、班级满班额的招生要求,在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招尽招。

(五)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取消跨州市招生,严格控制学校跨县域招生计划数。

(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兜底招生工作。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做好中职招生宣传动员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青少年学生的劝学工作,广泛动员“两后生”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要积极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将已完成义务教育并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人员、返乡农民工、新型农民纳入招生范围。严格落实“3+4”中本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年度计划,不得擅自调整、随意更改招生计划。

(七)持续推进按户籍就近入学工作。按就近原则组织幼儿入园,科学统计各幼儿园覆盖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数,合理制定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统筹配备幼儿教师,确保适龄幼儿应入尽入。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三、严肃招生纪律

全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指标到校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做到高中学校应招尽招、初中毕业生应升尽升。要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民办学校先入学后补办录取手续,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的监管,及时整顿违规招生办学行为,认真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核查工作,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秩序。要严格执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纪律,建立完善公示、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招生工作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以及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县教育体育局将严肃查处追责,坚决维护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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