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2024年开展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6月7日—25日,对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我县开展2024年大理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调查对象为学生(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除外)、校长教师、社会人士。
省教育厅依据2024年对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分别设计学生卷、校长教师卷、社会卷,旨在通过问卷内容及结果,印证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
二、调查方式
省教育厅委托云南新世纪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采用网络问卷方式实施本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复制连接到浏览器打开(见附件)进行填答,提交问卷后由系统自动上传保存。
三、有关要求
(一)尽快组织实施。本次满意度调查在县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调查问卷,发布内容保留到6月25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师生数量、社会人员行业分布等因素,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广泛知晓并参与满意度调查,确保调查覆盖面和回复率,其中,学生家长回复率应不低于社会卷回复率的50%。
(三)杜绝弄虚作假。各学校要严明工作纪律,杜绝统一填报口径等虚假填报行为。
2024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