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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800000/2024-00008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南涧县教育体育局控辍保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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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们: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南涧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受侵犯,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真诚希望您引起重视,切实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二、认识读书的意义,让子女将来有更多选择

读书不一定能给我们带来很多的财富,但可以给我们的孩子带去更多的选择机会,创造更多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让他们的人生活得出彩、走上坦途。俗话说:“有田不耕仓廪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土地不种误一季,人不读书误一生”。“贫穷不读书,穷根难断;富贵不读书,富贵不长”。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请各位家长对孩子前途负责,对家庭幸福着想,督促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家校携手,共同教育管理好孩子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家庭责任,为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作为父母,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要关心孩子的成长,经常和学校、老师、班主任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孩子学习成长情况;要经常和孩子沟通,倾听孩子想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孩子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工作,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要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为孩子的成长形成教育合力,让孩子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高中、技校、中专,升入大学,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四、用好惠民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党和国家就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升入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相应的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升入大学阶段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奖助学金。因此,各位家长要充分利用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积极送子女入校就读,为孩子接受教育、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学习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关心、关注、关爱孩子的成长,共同为孩子绘就美好蓝图,实现美好梦想护航!

    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祝您的家庭万事如意、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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