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精神和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激励我县脱贫/监测劳动力跨省务工的积极性,南涧县脱贫/监测劳动力2024年跨省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就脱贫/监测劳动力一次性外出交通补助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跨省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二、补助金额
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每人每年享受1次)。
三、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需填写《南涧县脱贫/监测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云南省范围内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和以下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即可申报:
1.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原件或彩印1份);
2.劳动合同或协议(彩印1份);
3.本年度3个月以上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单(明确显示务工所在地及企业);
4.3个月稳定就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9月15日。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村(社区)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并盖章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经乡(镇)审核合格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批次兑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云南省范围内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中,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享受补助!
六、咨询电话
南涧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2—8742913
南涧镇社保中心:0872—8521820
宝华镇社保中心:0872—8740686
公郎镇社保中心:0872—8714106
碧溪乡社保中心:0872—3094026
乐秋乡社保中心:0872—8730160
拥翠乡社保中心:0872—8780114
无量山镇社保中心:0872—8766216
小湾东镇社保中心:0872—8778789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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