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等有关规定,南涧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考察遴选拟聘人员,对熟悉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法律事务,专业知识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的,优先聘用。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选聘5—10名法学学者、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考虑到外聘法律顾问开展顾问工作的便捷性,本次选聘以云南省内的法学学者、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为主。
三、聘任期限
聘任期为5年,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9年5月31日止,实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
四、选聘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
(三)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影响力;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六)身体健康,热心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精力。
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还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未受过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
法学学者、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的,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工作内容
(一)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要协议、重要法律文书和合同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论证;
(四)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和非诉法律事务;
(五)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
(六)为处置征收补偿、涉法信访等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办理聘任机关交办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六、选聘程序
南涧县司法局负责具体选聘工作,选聘程序按报名、初审、公示、聘任等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请在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南涧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寄至县司法局。
(二)初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职业操守等因素,由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择优提出县政府法律顾问拟聘人员名单。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核后在南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正式聘任人员名单。对入选的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司法局代表县委、县政府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七、其他事宜
(一)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7:30。以信函方式寄送报名材料的,报名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报名者要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三)报名人员提交《南涧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等材料时,需提供纸质2份、电子文档1份。
联系人:王振慧,电话:13769211569,传真:0872—8521043。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体育馆旁南涧县司法局。
南涧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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