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全面推进南涧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现将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521105;
县应急管理局 8526222;
县公安局 8521102;
县商务局 852197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521306;
县消防救援大队 87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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