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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5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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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县消防大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综合减灾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责权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杨政林领导并主持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朱毓纲:负责综合文秘、机要保密、国家安全、密码档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财务、政务公开、信访、工青妇和关工委工作;负责审核和审定大型综合材料;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和救灾物资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救和物资保障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党委委员、副局长自芳:书记、局长外出时主持全局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深化改革、政策法规“放管服”改革政策法规宣传、乡村振兴及阶段性中心工作负责协调督办县安委会21个安全管理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实施、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中介机构监管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旱灾害救援管理及相关工作指导和协助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基础股、政策法规宣教股、地震和水旱灾害救援管理股。

副局长赖敬飞: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创建、统战民宗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应急体系建设、预案管理和演练指导、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衔接驻军部队、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火灾救援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

大队长石一磊:负责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地质灾害、水旱灾害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及信息直报工作协同其他班子成员开展好县应急管理局行业监管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完成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内设机构:南涧县应急管理局是南涧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火灾救援管理股、地震和水旱灾害救援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政策法规宣教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二)下设机构:南涧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下设2个独立法人机构,分别是:南涧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南涧彝族自治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彩云路延长线2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6222

电子邮箱:8526222naj@163.com

负责人:杨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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