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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来源:南涧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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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统筹南涧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南涧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全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执行统一的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领导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继生  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凤斌负责参保扩面、乡村振兴衔接(挂钩帮扶)、医保经办管理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分管局社会保险股,分管医疗保险中心。联系指导南涧镇、公郎镇、小湾东镇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加梅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含医疗救助资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大病保险资金),医药服务行为监督、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医保制度改革、异地就医、基金结算、医药服务招采、价格信息监测等工作。协助局长负责政治思想、宣传、工作。分管局基金监管股、局医药服务管理股。分管基金运行监测中心;联系指导宝华镇、无量山镇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副局长自莉华负责机关运转、后勤保障、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保密、信访、应急,老干部服务,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局规划财务与法规股。联系指导拥翠乡、乐秋乡、碧溪乡,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社会保险管理股、规划财务和法规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全民健身中心五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1日—下一年229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1日—1031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6466

负责人:李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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