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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地震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地震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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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防震减灾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和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三)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县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统一规划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负责震害防御工作。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地震预警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县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协助开展全县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配合国家和省州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

(七)负责地震基础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八)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查彭兴: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青妇、人事老干、统战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波:分管震害防御与法规股、地震灾害管理股,负责震害防御与法规、地震灾害管理等工作,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完成局党组及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庄成宏:分管办公室、监测预报股,负责局办公室、监测预报、财务等工作,协助抓好工青妇、人事老干、统战等工作,完成局党组及局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与法规股、地震灾害管理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237号科技广场旁(原政务服务局)三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1004

负责人:查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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