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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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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国务院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规划和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和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国家有关部门、省、州和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划、协调、监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陈镇宇: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永生:负责依法治县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后勤装备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含财务)、政治部、全面依法治县股、行政应诉与复议股、执法协调监督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南涧司法所、乐秋司法所、拥翠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家亮:负责平安建设工作、政法领域改革工作、民主法制体制改革工作、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乡村振兴工作、信访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局、基层管理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小湾司法所、公郎司法所、碧溪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慧:负责普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对外宣传工作、民族统战工作,美丽县城工作、爱国卫生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共青团工作、政务服务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及司法鉴定股、普法和法治宣传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宝华司法所、无量司法所。

三、内设机构

县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股室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班子会、局务会、职工会和机关重大事务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机关的内外事务和接待工作;负责拟订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档案、统计、公文收发、财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的行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车辆、办公设备等物资装备。

股室二:全面依法治县股。负责办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日常工作;研究、拟订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辖区内依法治理机构并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做好调查研究,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决定、部署;配合、支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考核、验收。

股室三;普法和法治宣传股。承担全县的普法、法治宣传工作;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组织和配合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做好法治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协助抓好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工作。

股室四: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拟订律师、公证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律师、公证员专业职称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的年检注册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开展律师、公证业务活动;检查监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情况以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组织、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股室五:法律援助及司法鉴定股。制定完善南涧县法律援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法律援助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信访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负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加强行业司法鉴定机构的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监督指导行业司法鉴定工作规则的执行,统-规范司法鉴定文书;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法鉴定、遵守法纪、档案管理、执行鉴定收费标准等工作;负责对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投诉举报及违法违纪案(事)件进行查处。

股室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具体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和建议;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具体工作;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机关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室七:基层管理股。承担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以及乡镇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协助基层调处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和解答疑难法律事务;组织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乡镇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考核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股室八:行政应诉股。负责县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南涧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股室九: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政府阶段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政治部。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机构、司法所各项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人事管理;负责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和调入人员的初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负责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南涧镇全民健身中心旁。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1043

单位负责人:陈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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