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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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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制定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宏观数据库。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三)建立健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四)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有关专项调查工作。

(五)指导乡村、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六)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七)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八)加强全县统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张江艳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分管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枝斌 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农业统计、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妇女儿童“两纲”监测、人事、财务、大宗物资采购及分配、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单位自身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党建、统计学会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春梅 分管综合统计、贸易统计、服务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文化产业统计、交通邮电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党风廉政建设、统计年鉴等资料编印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月度国民经济小册子编印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自凤芹 分管工业统计、能源统计、投资统计、房地产统计、建筑业统计、数字经济统计、人才资源统计、科技创新与研发统计、工会、妇代小组工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负责妇代小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来分工,暂不作具体明确。

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为:张江艳—李枝斌、李春梅—自凤芹。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统计业务股、统计执法大队。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彩云路延伸段体育场以西办公楼3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1421

负责人:张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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