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152475324/2021-01510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8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惯例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领导分工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旭东:全面主持县人社局党组及县人社局工作。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阳义荣:分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人才开发与就业培训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险中心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亚兰:分管局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县人社局副局长 童建文:分管劳动保障监察股(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茶恩俊:全面主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县社保中心主任 左世娟:全面主持县社会保险中心工作。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才开发与就业培训股、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振兴南路393号南涧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57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8521411  0872-8742902

负责人:黄旭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