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的南涧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二标)项目已列入《云南省南涧县县域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2014-2030年)》(南政复〔2015〕78号)。现经县自然资源局审查,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并由县发改、住建、环保等主管部门同意,拟同意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
用地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926015247639F
法定代表人:关元章
项目名称:南涧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二标)
项目位置:南涧彝族自治县宝华镇、无量山镇、拥翠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宝华镇新建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各一座,无量山镇新建自来水厂一座,拥翠乡新建自来水厂一座,以及相关配套管网设施。宝华镇自来水厂处理规模1800m³/d;无量山镇自来水厂处理规模为2050m³/d;拥翠乡自来水厂处理规模为2500m³/d,均属于Ⅲ型村镇供水工程。宝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800m³/d,属于III型污水处理工程,采用“一级处理+A3/O+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作为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属于二级处理。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南涧县县域镇(乡)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规划的批复》(南政复〔2015〕78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涧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联系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南涧县富民街262号 邮政编码:675700
电话(传真):0872-8522566
南涧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