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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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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等。截至2021年末,各项资产情况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

南涧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52953.79万元,较上年减少8.81%负债总额246274.31万元较上年减少9.92%。净资产406679.48万元较上年减少8.12%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508786.38万元,占77.9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44167.41万元,占22.08%

(二)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情况

政府储备物资价值51.34万元。农村公路3320.8835公里,重置价值69.39亿元,乡镇客运站3座占地约3030㎡(拥翠、乐秋、小湾东镇),重置价值0.06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已建成乐秋河、母子垦2座中型水库大龙潭、发达、汉江河3座小(一)型水库凤凰山、大尧、喂羊盐等14座小(二)型水库塘坝145座。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价值36993.48万元文物文化资产536件,其中:不可移动文物79处,可移动文物457保障性住房2452套。受托代理资产3166.53万元,其中:县住建局住房维修基金3144.96万元,县民政局代县人民法院管理的司法涉诉救助资金等21.57万元

二、部分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2021年度,自用固定资产108828.03万元无形资产13263.24万元出租出借资产2310.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35%处置资产1522.14万元报废报损1521.68万元,占99.97%

土地使用权账面面积1213917.40㎡,原值12959.9万元在用1130706.5793.15%,出租出借83040.00闲置170.83(为县劳动就业中心,现已划拨县妇计中心)。

房屋账面面积486819.1069364.3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57363.29;业务用房面积413702.4384.98%;其他用房面积15753.38

车辆账面数量208辆,原值4725.18万元。全县最新车辆编制数220辆,其中:党政机关173辆,事业44辆,国有企业3辆。

(二)保障性住房。南涧县保障性住房共2452套,其中:公租房2252套、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房104套、“双创”用房96套。

1.公租房中:新建2222套,分布在县城正义路、善义路、瓦窑村、宝华镇、公郎镇、无量山镇、涧东、涧西佳园、水泥制品厂、红云核桃厂;购置30套,分布在南涧小学、南涧二中、原房管所(融媒体中心后)。

2011政企共建的保障住房,水泥制品厂20套政府投入71.2万元(占47%),红云核桃40套政府投入142.4万元(占49%由县工信科技局管理;南涧小学内保障住房20套、南涧二中4套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使用;老房管所(融媒体中心后)6套由县文旅局下属文工队管理使用;其余由南涧县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管理。

2.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安置房位于涧东佳园13-11层,由南涧县国有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共安置拥翠乡富谷、小湾东镇瓦富咱贫困户72套(已办证67套),2套用于无房户安置,余30套。

3.“双创”(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房位于涧东佳园1-4幢中1-2层,由南涧县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管理。目前25套已使用,分别为云南怡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5套、无量山清云汇秾实业有限公司10套、云南天上人间茶业有限公司10套,闲置71套。

(三)棚改征收资产。棚改项目分为基础设施建设及货币化安置,资产账务由县住建局登记核算。截至目前,货币化安置资金支出81035.49万元。征收资产除部分年久失修设施老化,需投入大笔资金进行维修导致暂时闲置(如:白沙路原县委、地震局办公区及集资房等)外,其余已采用多种方式加以盘活利用:

公开拍卖。振兴路老县医院,金龙路原水利水电集资房,原水厂、中心校、财政所片区,正义路(包含原人大、政协等单位办公区及集资房)片区已公开拍卖。

租赁。住房已出租405套,闲置91套;商铺已出租48个,出借1个(现地震局办公用房),闲置4个(老车站对面供销社、机关幼儿园、城投公司、中兴路原县委办各1个)。

用作公益事业。西街原乡镇企业局、老公园内文化馆、原农业局、畜牧局和农技推广中心住房已拆除用于建设县城停车场和南涧一中运动场彩云路原大坝地粮库无偿划拨给南涧县第四中学(沪滇中学)用于学校迁建项目;原妇幼保健院职工集资楼、劳动就业服务所、县交警大队公有产权有偿划拨给县妇计中心用于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

办公用房统筹。原教育局办公场地由“美丽县城”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使用原广电局办公楼由县融媒体中心使用,原司法局办公楼由县发改局使用,南安桥头原移民局由城管大队使用等

打造“人才公寓”。县城投公司投入约70万元将原工科局10集资房打造为南涧县“人才公寓”。

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南涧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三个配套管理办法,转发州级最新资产配置标准,并制定资产管理审批及罚没物资处置流程,完善南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治化

(二)推行职能分工,构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根据相关规定,202110月南涧县在全州12个县市中率先将行政单位,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共三类63个单位日常资产监管工作划归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其余86个事业单位(含乡镇二级站所)、8个乡镇由县财政局管理。职能分工为加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的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利用信息平台,提升资产全链条管理水平。2018年,南涧县在全州率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配置、处置线上管理。资产使用中出租、出借、备案等功能在今年已纳入线上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2021年,78个单位申请资产配置计划2721/次,单位申报价值415.29万元,财政核准1747/次,价值384.42万元;批准81个单位资产处置12781/次,批准处置资产原值1841.81万元。

(四)采取多种模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通过委托管理、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确保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见效。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管理。县城小红桥粮食蔬菜交易市场委托县城投公司经营管理,用作临时停车场;原宝华国土所委托当地政府管理等解决了周围群众停车难、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紧张等问题,充分发挥资产最大使用效益

资产调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要求,将原地税局闲置不动产不带产权按五年期限调剂给南涧县使用。原宝华、碧溪税务所办公区委托当地人民政府管理,原地税局及大涝箐税务检查站办公区委托县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管理

公开拍卖。沙乐农科站、兽医站原办公区,人大、政协等单位原正义路办公区,南涧镇财政所、中心校、供排水公司原金龙路办公区等闲置资产的公开拍卖,有效盘活了闲置资产。

出租。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将单位铺面公开出租;城管执法大队将位于宋词长廊、体育馆、涧北公园旁6个美化灯杆塔出租给中国铁塔公司大理分公司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一中、民中、职中将食堂经营权公开出租;县交警大队将停车收费项目对外出租;县水务局将挖掘机对外出租;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办将闲置土地(或生产基地)对外出租。

出借。县公安局将原沙乐派出所办公区借给沙乐村委会使用(一楼沿街铺面已被沙乐村委会修建为公厕);县林草局将3辆消防洒水车借给县公安局长期使用;县职中将科技大楼借给县纪委、县政务局使用等。

(五)贯彻上级要求,夯实各类资产管理基础。从房租减免、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到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市政基础设施调研等对国有资产“家底”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夯实了南涧县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基础。具体成效如下:

房租减免政策惠及79户个体工商户。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两个问题的4个单位已进行专项整改

公路资产清查出全县三级公路14条(段)41.37公里,四级公路685条(段)1963.29公里,等外公路998条(段)1316.22公里。按行政等级分:县道20条(段)337.78公里,乡道清查193条(段)892.19公里,村道清查1484条(段)2090.91公里。

“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原则,对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供排水公司单位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调研。2022年县城最新市政基础设施价值54369.15万元,涉及城市道路桥梁供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绿化地下综合管廊公共停车场文体设施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国有资产的总体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本单位占有、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认识不到位,单位负责人、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发生变动时,及时有效开展资产的移交、盘点等工作二是公共基础设施因维修或改扩建,部分单位存在基础数据及账务更新不及时情况;棚改项目中存在一栋建筑物商铺或少量住房未征收完毕,导致无法进行整体开发。如:原电力公司集资房、金龙路原供销社房屋、原茶办等。

(二)下步打算。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省、州、县系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利用政策法规管好用活南涧县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强化数据运用维护,用管无缝衔接。进一步夯实资产系统平台数据统计运用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动态监管,规范单位资产全流程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充分利用现有机制,创新管理方法。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运行机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强化对临时性机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环节监管,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四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抓实资产监管。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多方资源,落实对违反资产管理条例、办法的单位主管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抓实国有资产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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