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云南*****有限公司南涧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6**********
住 所: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南涧镇*********
负责人:张*
2022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云南****有限公司南涧分公司”销售的香蕉进行抽样并于同日送达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检验。2022年6月14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出具了编号为NO:DC22306330010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香蕉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
经查,抽检不合格的香蕉当事人共购进了24公斤,销售了23.1公斤,损耗0.9公斤。
我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00元。
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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