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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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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3号)《南涧彝族自治县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发〔2023〕6号)要求,南涧县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科学规范实施,严格依法普查,顺利完成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现将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发布如下: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23〕3号)《南涧彝族自治县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南政发〔2023〕6号)要求,南涧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南涧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县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4月23日,南涧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7个县级部门及8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25个县级部门及8个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更好地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8月24日,县人民政府调整充实了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及县政协副主席为常务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级相关经济部门及8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开展。

二、严守方案,科学实施普查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南涧县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各项业务流程,按照《普查数据报送监测和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实施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三、广泛宣传,严格依法普查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积极配合云南省统计局、大理州统计局开展的常规督查和数据质量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面依法普查。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近300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查实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高质量发展推进南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五、强化联审,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抓实现场指导,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执行普查工作流程,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严把普查数据质量关。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建立县乡村+普查员四级联审制度,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开展了全县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及时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实事求是、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审核修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2024年5月,南涧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对全县2个普查小区、53家单位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同月,接受了大理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的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全面反映了五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53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12.4%,从业人员32443人,增长75.8%;个体经营户28534个,从业人员68697人。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涧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553个,比2018年末增加1880个,增长112.4%;产业活动单位3833个,增加1837个,增长92.0%;个体经营户28534个,增加15160个,增长113.4%(详见表2-1)。


注: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69个,占38.5%;制造业547个,占15.4%;建筑业284个,占8.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889个,占45.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736个,占16.6%;制造业2918个,占10.2%(详见表2-2)。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443人,比2018年末增加13985人,增长75.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23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1833人,增加6944人,增长142.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0610人,增加7041人,增长51.9%。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869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6664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83人,占22.8%;建筑业6072人,占18.7%;制造业5519人,占17.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256人,占38.2%;建筑业15824人,占23.0%;制造业8159人,占11.9%(详见表2-3)。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86272万元,比2018年末增加1927824万元,增加93.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1139万元,减少22831万元,下降1.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15133万元,增加1950655万元,增长225.6%。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48626万元,比2018年末减少103730万元,下降9.9%。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59697万元,减少165226万元,下降22.8%;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88929万元,增加61496万元,增长18.8%。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12707万元,比2018年增加819427万元,增长166.1%。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703084万元,增加338153万元,增长92.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609623万元,增加481274万元,增长375.0%(详见表2-4)。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涧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74个,比2018年末增长177.3%;从业人员5850人,比2018年末增长68.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45个,占77.5%;港澳台投资企业2个,占0.4%;外商投资企业1个,占0.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065人,占86.6%;港澳台投资企业110人,占1.9%(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8个,制造业54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个,分别占1.4%、95.3%和3.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1.3%、28.8%和7.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10人,制造业5519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21人,分别占1.9%、94.3%和3.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8.1%、36.4%和5.7%(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808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6.8%;负债合计47822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3.7%。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7379万元,比2018年增长29.8%(详见表3-3)。


注:表中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84个,比2018年末增长305.7%;从业人员6043人,比2018年末增长328.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82个,占99.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5947人,占98.4%(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6.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9.1%,建筑安装业占3.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0.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7.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0.7%,建筑安装业占1.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0.6%(详见表3-6)。


注:建筑业从业人员按注册地口径汇总。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305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96.1%;负债合计8147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951.1%。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5750万元,比2018年增长559.3%(详见表3-7)。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主要经济指标含州级分劈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涧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69个,从业人员738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9.1%和342.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4.9%,零售业占35.1%。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0.1%,零售业占29.9%(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88.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8.8%(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927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62.1%;负债合计5073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35.1%。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4929万元,比2018年增长596.2%(详见表4-3)。

注:表中标记为“*”,表示该行业仅有个别企业数据,为避免泄露企业信息,相关数据做隐藏处理。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65个,从业人员37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9.5%和46.1%(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4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1.9%;负债合计48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7.8%。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17万元,比2018年增长287.1%(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80个,从业人员103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8.6%和163.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7.8%,餐饮业占9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2.3%,餐饮业占87.7%(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619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74.5%;负债合计811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7.6%。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724万元,比2018年增长254.8%(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7个,从业人员6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9.3%和17.3%(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52.4%;负债合计3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3.7%。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3万元,比2018年下降17.8%(详见表4-12)。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比2018年末下降25.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个,比2018年末下降47.1%;物业管理企业1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个,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7.6%和33.3%。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05人,比2018年末下降28.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5人,比2018年末下降21.1%;物业管理企业112人,比2018年末下降42.0%;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人,比2018年末增长5.9%(详见表4-13)。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744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6.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6836万元,物业管理企业15326万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20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0%、1047.2%和50.9%。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61227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5.4%。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944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41.5%(详见表4-1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60个,从业人员10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3.1%和47.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8.8%,商务服务业占81.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0.8%,商务服务业占79.2%(详见表4-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536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4.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211万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1158万元,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0.4%和4.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17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1.0%。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072万元,比2018年增长106.9%(详见表4-1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涧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0个,从业人员72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8%和47.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3个,从业人员36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5.4%和102.2%(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840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0.2%;负债合计332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89.5%。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406万元,比2018年增长302.2%(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0个,从业人员6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6.7%和172.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0个,比2018年末增长130.8%;从业人员220人,比2018年末增长8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05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4.7%;负债合计1239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8329.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86万元,比2018年增长237.5%。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69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6.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041万元,比2018年增长37.9%。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8个,比2018年末增长180.9%;从业人员589人,比2018年末下降8.8%(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90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51.7%;负债合计55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7.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830万元,比2018年增长142.0%(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04个,从业人员281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1%和144.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2个,从业人员256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5%和219.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35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38.3%;负债合计68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23.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万元,比2018年增长36.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1677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40.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3528万元,比2018年增长154.5%。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2个,从业人员255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8.0%和109.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个,比2018年末增长29.4%;从业人员1363人,增长2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97.7%;负债合计167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973.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万元,比2018年下降86.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3173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175.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9422万元,比2018年增长20.0%。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61个,从业人员3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6%和72.1%。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5个,从业人员255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290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41.5%;负债合计401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28.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10万元,比2018年增长13.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2445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5883.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12万元,比2018年增长341.3%。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69个,比2018年末下降33.3%;从业人员3217人,下降40.9%。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45454万元,比2018年下降22.1%。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涧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文化及相关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3个,从业人员653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817万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服务业18个,占28.6%;数字技术应用业17个,占27.0%;数字要素驱动业28个,占44.4%。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服务业57人,占8.7%;数字技术应用业78人,占11.9%;数字要素驱动业518人,占79.3%。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服务业2791万元,占11.2%;数字技术应用业1432万元,占5.8%;数字要素驱动业20594万元,占83.0%。

二、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个,比2018年增长40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8%。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6人年,比2018年增长300%。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383万元,比2018年增长39.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6%。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件。

三、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36个,从业人员59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4%和46.3%;资产总计30202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60.5%。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98个,从业人员48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0.7%和46.1%;资产总计17316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6.3%;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68万元,比2018年末下降18.1%。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8个,从业人员106人,分别与2018年末持平和增长47.2%;资产总计12886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369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564万元,比2018年末增长231.4%。

注释:

[1]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2]研究与试验发展: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3]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4]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中的营业收入包含分劈数据。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地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南涧县统计局

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根据南涧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南涧县分地区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分地区单位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南涧镇1592个,占44.8%;无量山镇577个,占16.2%;公郎镇397个,占11.2%。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202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南涧镇16837人,占51.9%;无量山镇4623人,占14.2%;公郎镇3268人,占10.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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