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
【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
2020年,对流经南涧县境内的元江-红河水系、澜沧江水系的3条河流进行了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设置3个监测断面,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监测结果, 3个监测断面水质良好,符合III类标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母子垦水库和大龙潭水库2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2个,各设1个取水点,每季度监测一次水质状况,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南涧县水库水质总体良好,与2019年相比不变,均符合II类标准。根据富营养化状况监测,2个水库均处于中营养状态,南涧县母子垦水库和大龙潭水库营养状态指数分别是39.7和37.3 。
【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年平均AQI值为36,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按日均值评价,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2020年南涧县二氧化硫全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21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全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26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全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5-65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全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11-89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3-1.3毫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29-132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71微克/立方米。
南涧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98;环境空气质量最大指数:0.62。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设于无量山镇德安村委会山花村。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地表水监测点位1个,达II类标准;饮用水监测点位1个,达II类标准;空气点位1个,达一级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
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审批权下放工作,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产生。2020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报告表12件,涉及固定资产投资138222.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7.04万元。报请州局审批环评报告书2件,指导建设单位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31件。
【排污许可】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要求和规定,严格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计核发新版排污许可证23家,登记管理企业142家。
环境执法
【环境行政处罚】
南涧县2020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共处罚金44.5万元。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投诉举报环境污染131件,调查处理131件,出动监察执法445人次,完成现场监察记录115份。严格环境执法,加大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维护环境安全。
【环境信访】
确保“12369”环保热线畅通,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131件,处理回复131件。
【环境应急】
受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并予以备案。修订完善了《南涧彝族自治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全县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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