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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 来源:南涧县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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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南涧县委、南涧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乡镇市场监管机构的通知》(南机编〔201522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整合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稽查、经济检查、质量技术监督稽查等行政执法资源,设立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4个县城片区中队。

其管理职责:

1、制定县城管理规划,结合实际拟定不同区域的管理标准;

2、搜集整理县城区公共设施和临街各单位、住户、商铺的相关动态信息,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库的建立;

3、根据四项制度按法定程序规范办理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宣传广告设置等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审查、受理、审批、发证登记等工作;

4、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定期检查和督促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情况,推行数字化、精细化的县城管理模式;

授权行政执法职能:

1、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2、依据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及施工现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依据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绿化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4、依据市政公用设施及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城市道路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5、依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违反城市规划及建设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6、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无照经营者、经营业户店外经营以及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7、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环保部门对在县城内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8、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乱停乱放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9、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住建相关部门,对违反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0、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反《南涧县城区及乡镇集镇养犬管理办法》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1、履行县人民政府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南涧彝族自治县建设部门所属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执法办、指挥中心、审批办、外勤组。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严控占道经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县城管理秩序。

1、认真贯彻执行《南涧县城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再进行责任细化,更有效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巩固提升三城同创的基础上,精细化推进县城秩序管理,坚决取缔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县城占道经营进行进一步巩固提升专项整治;针对城区占道经营突出的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采取教育疏导、发放整改通知、处罚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要求,对县城区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一是彻底清除圆小军庄交叉口临时摊点、吉祥路占道经营等顽瘴痼疾。二是严加管控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

2、以强化源头管理入手,一是与公安、交警、市管、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模式,在执法期间遇到阻碍执法的人员,公安部门依法拘留阻碍执法的人员。二是坚持宣传、整治与疏导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规范流动摊点,严格执行“5+2”工作模式,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三是严格管理标准,规范商铺统一进店规范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行为。四是强化政策扶持,特色小吃街、水果街、市场内摊点委托第三方管理,对于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摊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降低摊位费的方式给予扶持。五是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责任,上下班时间为:8:00—01:00,周末及节假日正常轮班监管,确保无间隙不间断监管。

3、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抓实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着重治理城市牛皮癣,清理小广告7000余条,参加人员180人次,依法查处小广告案件2起。建立每天巡逻检查,天天清理小广告的长效机制,督促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小广告进行日常清理,执法人员巡查监督。

4、强化规范养犬宣传,坚持长期治理流浪狗专项工作。通过宣传及专项整治,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街头流浪狗数量大大减少,有效维护群众安全和健康。

5、加强建筑垃圾全面清除,全面清除县城建成区裸露建筑垃圾,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共向施工单位或个人签订《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书》32;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临时占道21户;办理审批门店招牌许可17户。

抓好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

全面开展城镇住宅小区两违整治工作,在日常巡逻发现的基础上,由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供线索,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核实,认定违法行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整改通知书),做群众工作,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拆除南涧客运站3户共180平方米违法搭建的楼顶彩钢瓦房。与自然资源局和物管企业联合共完成了3个小区(龙凤丽都12号地、11号地、7号地)的排查工作,共排查284户,面积3260平方米,发现违章搭建10户,面积105平方米,其中田园居3户(占用公共用地1户、防盗窗不规范2户)、龙凤丽都7号地7户(占用公共用地1户),发现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截至2022925日,田园居3户自行整改结束,其他7户未整改,其他小区的排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认真开展临建违建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根据《南涧县开展临建违建和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着县城建成区的排查整治任务(主要负责区域:祥临路以西振兴路以东小军庄红绿灯以北巍南路以南,以及涧东家园、涧西家园、阳光小区)。截至目前,共排查房屋共排查自建房790户栋,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12栋。依法对银兰出租的户主和经营者擅自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彩钢瓦房)520平方米强制执行拆除。

认真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州住建局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涧县住建局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南住建发〔202214号),对县城区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进行全方位排查。按照排查参考要点重点排查了户外广告、招牌的结构安全、设置安全、材料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共排查出安全隐患44处,下发整改通知44份,已全面整改完成。县城区户外电子广告屏进行安全排查,总共排查125家使用电子屏的单位和个人,签订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承诺书,杜绝出现广告屏被攻击控制或播放不良视频信息等情况,并要求使用单位和商户建立应急处置预案。

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1、极力配合划行规市工作,积极推进临时地摊经济和专业市场建设。积极为工人街小吃街、文昌街水果街等临时地摊的管理服务,将烧烤夜市、小吃、建材和汽车摩托车修理引导到相应市场,全面取缔占道经营行为。

2、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安排专人对全县城路灯进行巡查, 根据季节时间变化及时调整控制定时器,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和更换,巡查路灯工作26次。查处损坏市政设施案件12起,对损坏市政设施进行及时修复。

3、强化窨井盖管理维护,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并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产权部门主体责任。对无主井、废弃井、枯井等由县城管大队确定权属,对无法确权且无使用功能的进行及时封闭、封填36处,无法确权但具备使用功能的暂时由大队统一进行管理。

4、加强渣土车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设车辆清洗设施,按规定硬化进出口道路,严查清运渣土不覆盖及沿路泼洒等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4.46万元,增长 11.27%,主要原因是县城多处路灯投入使用,路灯电费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5.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5.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15万元(本级财力735.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74.46万元,增长11.27%,主要原因是县城多处路灯投入使用,路灯电费专项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5.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85.94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协管员工资调整为项目支出,一名职工退休;项目支出520.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140.6万元,增长37.02%,主要原因是协管员工资调整至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1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支出。

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科目支出685.59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16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的人员费用支出;用于项目支出520.40万元,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支出200.4万元,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城市路灯电费和高空作业车、电动巡逻车维修维护费及车辆保险专项资金支出320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支出14.9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3年无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3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编制了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购买项目0个,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预算0万元、社会管理性服务预算0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预算0万元、技术性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预算0万元、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我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3年重点项目有3个,分别是:高空作业车、电动巡逻车维修维护费及车辆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县城公共设施维护专项资金项目、县城路灯电费专项经费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高空作业车、电动巡逻车维修维护费及车辆保险专项资金项目10万元。

绩效目标:保险综合执法巡逻车4辆、高空作业车1辆维修维护及保险费用。

项目2:县城公共设施维护专项资金项目100万元。

绩效目标:创建美丽县城,提升人居环境,金龙路花箱更换一年4次。

项目3:县城路灯电费专项经费项目210万元

绩效目标:缴纳县城路灯电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0.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5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2.38、工会经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10.2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1.72万元,下降0.7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一名,相应的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64.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19万元,固定资产9.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县城路灯电费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南财预【20221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缴纳辖内路灯电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时足额缴纳路灯电费,保障辖内路灯照明。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2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部门时时统计用电量进行缴纳电费。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保障县城辖内路灯照明。

第三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南涧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20230308073838705

监督索引号532926191007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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