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文启村自然能提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政复〔2023〕83号)文件,项目实施如下:
在南涧镇文启村投入572万元,实施自然能提水工程。建设内容:1.新建动力管道Φ219*6毫米螺旋钢管866米,投入43.85万元;2.新建输水管道Φ108*8*6*4.5毫米无缝钢管6650米,投入180.83万元;3.新建180平方米设备管理房一间,投入50万元;4.新建取水口管理房一间10平方米,投入5万元;5.采购自然能提水设备一套,投入276.73万元;6.新建施工道路宽3.5米,路面铺设10厘米厚的砂石垫层200米,投入16万元。项目设计提水扬程900米,日均提水量500立方米。项目建成后,资产归文启村集体所有,收益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和公益事业等。
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文启村自然能提水工程拟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至05月28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涧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2023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镇文启村自然能提水工程实施方案
联系人:杨春胜 联系电话:0872-8521478
地址:南涧县全民健身中心2楼
南涧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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