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县城东片区新开发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政复〔2023〕84号)文件,项目实施如下:
在城东片区新开发产业园区内投入2000万元,实施沪滇产业园建设。建设内容:新建砖混框架结构标准厂房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配电、消防等设备用房150平方米及厂区周边绿化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无量山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高山生态茶精深加工、醇蜜水加工等,资产由县国资平台代管,资产量化给太平、复兴等20个村集体所有。通过租赁给企业使用,按协议收取租金形成村集体收入,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发展、公益事业等。
现将2023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县城东片区新开发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拟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至05月28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涧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2023年度上海市对口帮扶南涧县—南涧县城东片区新开发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人:杨春胜 联系电话:0872-8521478
地址:南涧县全民健身中心2楼
南涧县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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