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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托育消费补贴券啦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4日
  • 来源:微南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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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帮助更多家庭获得入托支持,启动南涧县居民托育消费补贴券活动,凡是0—3岁婴幼儿在南涧县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入托,均可参与“1000元托育消费补贴券”的抢券,补贴券可在全县备案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含转型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使用。

一、活动时间

(一)第一次于2025年2月18日至3月17日开展,全州发放3000张,经费预算300万元

(二)第二次于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全州发放3000张,经费预算300万元

(三)第三次于2026年2月1日至2月28日开展,全州发放4000张,经费预算400万元

(四)第四次于2026年8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全州发放4000张,经费预算400万元

以上4次合计发放消费补贴券1.4万张,全州经费预算1400万元。在每次活动期间,根据每期抢券核销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第二轮抢券报名。

二、活动对象

(一)南涧县参与活动的托育机构(7家)

南涧彝族自治县幼儿园、南涧县智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南涧海伦堡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童伴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春竹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南涧镇小军庄康乐幼儿园、南涧县小天使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

(二)参与消费对象

在南涧县指定参与活动的托育服务机构办理入托的0-3岁婴幼儿(在托育机构报名时未满3周岁婴幼儿)。

(三)实施主体

发券、领券平台、核券通道:“建行生活”APP

(四)消费券券面设置

本次消费券以赠送券形式发放,优惠券设置如下:

1000元托育消费补贴赠送券,消费超过1000元以上可以进行抵用,有效期为第一次发券结束至第二次发券日前一个月,最后一次发券(第四次发券)有效期为二个月,优惠券有效期内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消费券领用规则及使用流程

1.消费券领用规则:在南涧县指定参与活动的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0-3岁婴幼儿家长可参与抢券,每名婴幼儿每期活动限领1张。

2.消费券的领取及使用流程见附件。

(六)建行活动支持

凡办理建行卡、参与活动且注册绑定建行生活钱包支付的客户,每次参加活动时可以领取100元的建行活动专享礼券、该券可用于抵扣托育费。

联系人及电话:建行南涧县支行何金洋:13099852931;南涧县卫健局罗汝昌:18987206640。

附件

建行生活平台托育消费补贴券领用及使用流程

1.平台注册及开通

家长(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其中一方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并根据提示注册登录;登录后进入“我的”页面,点击钱包按钮,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制身份验证和绑卡,开通钱包功能。

2.平台报名与派券

活动开始后,家长(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其中一方登录建行生活APP在首页“大理州托育消费补贴券”栏位报名申领消费券,根据系统审核结果、按报名先后顺序对符合条件的家长派券。每名婴幼儿每次活动仅限1次机会(共四次抢券机会),先到先得。

3.消费券的使用

(1)报名登记

家长在领劵后,到参与活动托育机构报名、办理入托登记手续,并向托育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的身份证,证明申请人身份信息。

户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双方及子女的户口本或居住证等能证明符合当地的户籍或居住要求的证明材料。

生育证明材料: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用于核实孩子的出生日期、父母信息等,确认符合托育补贴的年龄条件。

托育机构登记婴幼儿信息(0-3岁婴幼儿)。

(2)托育机构资料收集

幼儿在托期间,托育机构收集以下资料:

托育服务证明材料:与托育机构签订的托育服务协议或合同,证明孩子确实在7家托育机构接受服务;

托育机构收费收据:用于核对实际托育费用支出情况。

其他需要证明在托的材料:在托期间不同日期的三张监控照片、考勤资料。

以上材料由托育机构收集并装订成册,一孩一册并留存电子档备查。

(3)消费劵使用

建行提供消费券核销二维码到托育机构,幼儿入托累计满12天且消费金额满1000元以上后,托育机构、建行协助领券家长进行消费支付(家长登录建行生活APP->右下角“我的”->右上角“优惠券”->找到对应“托育消费补贴券”->“去使用”->选择对应入托的托育机构买单消费),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金额需1000元以上。

4.消费券资料初审

消费券使用后,由托育机构将前期收集的相关资料整理装订,并将材料上传至指定电子平台,建行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检查,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通知托育机构补充或更正材料。建行向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初审结果。

5.消费券资料复核

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资料,县卫生健康局结合消费券发放使用、日常监管进一步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包括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系统、卫生健康部门的出生登记系统等进行数据比对,以确保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无误。

6.公示

审核通过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卫生健康局将结果报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大理州财政局汇总审核。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大理州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书面通知建行监管账户系统发起资金拨付至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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