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24〕39号)、《南涧县机构改革方案》《南涧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南涧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机构编制方案》《南涧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机构编制方案》,以及《中共南涧县委办公室、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续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南办发〔2024〕83号)精神,我局日常的行政执法办案将适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定(试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合称《裁量基准》),现将上述文件予以公示。
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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