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广大群众:
《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自2016年4月30日试行以来,为城乡规划建设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该办法至今试行期满。经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涧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结合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了适当修改。现广泛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意见,请给予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于2021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县住建局。联系人:周恭;联系电话:13769204520(微信同号);邮箱:448650398@qq.com。
特此公告
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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