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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639F00/2024-00018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畅通南涧县公租房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的通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 来源: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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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南涧县公租房动态管理和物业管理,确保分配、使用、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时清退由于家庭人口、住房、人均收入、户籍条件等变化不符合公租房(含廉租房)条件的对象,坚决打击转租(转借)对象,尽力做到“精”配租,根据《南涧彝族自治县公租房动态管理(年度审核)工作方案》,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核查。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社会公布监督意见箱设立情况、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租房入住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转租(转借)的、物业管理履职不到位等情况。

二、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涧西佳园监督意见箱

    

(二)涧东佳园监督意见箱

  

(三)县住建局监督意见箱

(四)监督举报电话

南涧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8521105

南涧县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0872-8525010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如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举报奖励

公租房转租(转借)举报经查实的,举报人需要公租房的,属轮候对象的直接安排入住,不属轮候对象的“经三审两公示”通过,可优先安排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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