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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62169200/2025-00060
  • 发布机构: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2025年5月)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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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大环罚字〔20251

南涧县凤祥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未认真履行查验职责,于202311月至202410月为38辆发动机控制单元CAL ID数据雷同的车辆出具“合格”的虚假《在用车检验(测)报告》38份;擅自降低检测标准,于20241月至10月为5辆在检测过程中出现黑烟的车辆出具“合格”的虚假《在用车检验(测)报告》7份。违法所得共计4500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

2.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壹仟元整(¥111,000.00)。

15日内缴纳罚款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5

59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南)罚字〔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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