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体名称 |
检查日期 |
检查结果 |
检查发现问题 |
检查要求 |
1 |
大理州南涧县公郎镇中山村民委员会 |
2024-12-3 |
1、现场检查时,该村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由自然村社长分别与南涧县隆顺环境服务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依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分自然村实施。 3、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18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8.3万元、群众自筹21.7万元,建设排水渠1111米、村内道路硬化3190米、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主管道铺设576米、入户管网13300、检查井135个、沉泥井269个、接户井334个、大型化粪池12个。 4、垃圾收集处理情况: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农户每户每年上交100元的垃圾处理费,由村组长收取后交由村委会上交公郎镇人民政府财政专户,统筹用于村内环境清洁、处理裸露垃圾等支出。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该村生活污水治理达到“三基本”。 |
无 |
1.要求村委会督促各村组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基础设施管护,保证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正常使用; 2.建立完善使用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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