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872-8791190
3.传真:0872-8791190
4.通讯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南涧镇小军庄平交路口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日产2000立方米砂石料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南涧县拥翠乡拥翠村委会富谷村公路旁。
四、建设单位:南涧县鑫淼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佳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涧县拥翠乡拥翠村委会富谷村公路旁,占地面积约7608㎡(11.4亩)。原项目采用干法作业生产,于2024年03月07日取得环评批复,随即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08月底完成第一条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并预留出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位置,现状即将进入调试。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后,采用湿法作业生产,主要建设有原料堆场,产品堆场、生产线及其他附属设施,同时购置了相关河道砂石毛料加工砂石料生产设备,建设砂石料生产线2条,建成后日产2000m³砂石料,年产60万m³砂石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5万元,占总投资的5.95%。
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保护保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焊接烟尘。施工边界与周边最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为90m,根据项目施工期可能会产生的废气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①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施工作业扬尘,项目周边最近大气环保目标为北侧90m处的富谷村散户,处于项目下风向。施工期应设置施工围挡,大风天气尽量减少施工或不施工,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②针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应采取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等措施,以减小其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③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洒落引起二次扬尘;④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人员食宿依托租赁的办公生活区,施工期较短,施工阶段废水为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结构施工废水和工器具冲洗废水,施工时产生的工程废水含大量泥沙、水泥等,以悬浮物含量高、有机负荷低为特点。本项目使用商品砼,施工废水经临时简易沉淀池初步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简易沉淀池设置于尽量远离箐沟的东厂界处,并设置围堰或截流沟,严禁施工废水及地表径流直排箐沟。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运转造成,如装载机、载重车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为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应注重施工噪声控制,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①文明施工,选用合格的符合产品标准的施工机械;②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车辆限速,途经敏感点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③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夜间不施工;⑤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⑥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优先用于项目区内的场地回填平整以及区域的道路铺设;(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没有随意丢弃;(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厂区设置临时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最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根据现场踏勘,厂区内已无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堆存,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无施工固废遗留问题,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项目变动后采取湿法作业进行生产,项目对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采用高压水冲淋物料,已达到去除粉尘的作用,破碎筛分等工序粉尘产生量极少,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成品堆放、车辆运输产生的无组织粉尘。(1)原料成品堆放粉尘:原料堆放面积仅300㎡,原料在厂区内仅堆放当天加工量,原料及成品含水率较高,原料含水率8%,成品含水率10%,因此粉尘产生量小。要求对堆料场采用洒水增湿的方法降尘,对成品堆场、原料堆场采取防尘布覆盖,厂区设置雾炮机,综上,项目堆料场的扬尘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2)运输车辆粉尘:项目运输车辆在项目区内行驶会产生粉尘,通过采取对项目区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缓慢驾驶、运输车辆覆盖篷布等措施,项目所在地地势开阔,运输粉尘容易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生产废水经收集进入45m³为尾砂池进行收集尾砂,然后进入收集池(150m³),再泵入浓密罐(300m³)絮凝沉淀,上层清水进入260m³清水池(1#清水池80m³,2#清水池180m³),经回用水管回用于生产工序,浓密罐底部泥浆进入压滤机压滤后清水进入清水池,经回用水管回用于生产工序。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沿东侧河岸设置围挡,严禁堆放原料滚落进入箐沟,禁止对东侧箐沟行洪安全造成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现有水体功能。
3、噪声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变动后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生产机械设备的噪声。(1)交通噪声源本项目运输车辆(含挖机、铲车)交通噪声级约为75~80dBA,运输车辆出入厂区的时间,应充分考虑到村民的出工劳作和收工作息的时间规律及特点,错开午间和夜间运输,另外进出厂的车辆可以设置禁鸣标志进行控制,车辆在沿线行驶遇敏感保护目标时应采取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2)生产设备噪声源项目建成运营后,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振、设备润滑、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治理措施,项目采取湿法作业。
4、固废影响分析及处置措施
泥饼存放在压滤机下方设置的50m³的泥饼暂存池,部分混入产品中外售,部分外运免烧砖厂作为制砖原料。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股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
2024年9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