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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62169200/2024-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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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关于2024年6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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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872-8791190

3.传真:0872-8791190

4.通讯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南涧镇小军庄平交路口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南涧县乐秋河南涧段(构皮园至羊街河口段)治理工程。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乐秋乡。

四、建设单位:南涧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绿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南涧县乐秋河南涧段(构皮园至羊街河口段)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务为防洪,河道治理后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及区域生态环境。工程新建堤防总长15.943km,其中左岸治理堤防长8.307km,右岸治理堤防长7.636km,修复加固河堤长度为2.42km。河道治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河堤、河堤加固、排涝口设置等。本次河道治理项目总投资3881.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4万元,占总投资的5.96%。

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1. 生态

避让措施:(1)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征占地红线进行施工活动,严禁越界施工,减少对耕地、自然植被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2)涉水施工应尽量避开区域鱼类集中繁殖的汛期。(3)对工程涉及的深挖管段,施工时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并在雨季前做好开挖边坡截排水沟、工程防护和植草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4)施工生产废水禁止排入河道。

减缓措施: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地表水环境污染,确保工程沿线水生态安全。

恢复与补偿措施:(1)在河道两侧进行植被绿化和景观建设中,应注意根据生境采用适生的乡土物种,使之尽可能的融入周边自然环境,本环评建议选择的乡土物种包括乔木植物如清香木、红木荷等,灌木如车桑子、马桑、华西小石积等,草本如黄茅、旱茅、猪屎豆等。(2)对施工临时占地区的裸露地面暂时不使用的,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工程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施工临时占地区使用结束后,及时根据原占地类型开展生态恢复或复垦,尽快恢复沿线陆生野生动物生境。(3)建设单位应将所占用耕地、林地和草地等表层土壤进行收集保存,用于后续生态恢复、绿化和土地复垦。

管理措施:(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和管理,向施工人员宣讲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设置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态保护宣传牌,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禁止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禁止参与边境地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施工人员在沿线河流和湖库中进行电鱼、炸鱼、毒鱼、网鱼等方式进行非法捕鱼;禁止施工人员非法采挖、砍伐施工占地区以外的野生植物,禁止破坏施工区以外的自然植被。(2)加强施工人员管理,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幼鸟、鸟卵(蛋)、受伤的野生动物需交由森林公安或林草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理。(3)加强施工期生态保护施工监理。(4)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针对各施工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施工期严格按照批复的水保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措施可行性分析:施工期生态措施以管理措施和恢复为主,只要加强管理,减少对施工范围外的扰动,就可以减轻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施工完成后在河道两侧进行植被绿化和景观建设恢复植被,则措施可行。

2. 废气

(1)优化施工工艺,定期检修、养护耗油设备。(2)采取防尘措施在干燥无雨的天气情况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日早、中、晚对施工道路、线路开挖区等粉尘源头洒水,减少粉尘的产生量。散体材料不得露天堆放,需用帆布遮盖,并且大风天气洒水降尘。土料、石料等建筑材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施工交通运输是粉尘、扬尘产生的主要源头之一,其影响面较广,因此需重点防治,除对场内施工道路进行每日的洒水降尘外,还需聘请专人,每日对场内道路进行清扫,消除积尘,维持路面平整和洁净,场内运输时限制施工车辆速度。(3)敏感点的保护在道路附近各村庄及单位团体应设置限速标志,运输车辆穿越村庄敏感点路段应减速慢行,并加强村庄敏感点路段洒水降尘频次,并派专人及时清扫经过村庄的路段,保持路面洁净;敏感点附近施工区增加洒水次数,并禁止大风天气作业。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项目施工特点,施工期废气均为无组织粉尘,通过对产尘点采用遮盖、洒水降尘等工程措施及管理措施予以控制。该类措施均为施工期常用防尘措施,成本低,技术经济均可行。

3. 废水

(1)项目区设置沉淀池(2.0m3),用于收集混凝土养护、工具清洗和施工看守人员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2)施工时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3)项目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水土保持方案及本环评中提出的水保措施。(4)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乐秋河。措施可行性分析:施工生产废水和看守人员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技术可行,施工场地降尘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处理后的废水用于降尘用水可行。

4. 噪声

(1)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实行封闭式施工。(2)优先采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设置机械减震,并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机械施工作业。(4)运输车辆禁鸣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严禁长时间鸣喇叭。(5)产噪较大的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电锯等)必须对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污染。(7)在特殊路段,如环境敏感点较为集中的路段或道路较窄的施工路段,尽量采用人工开挖的方式,减少大型设备的使用。措施可行性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其特点是间歇性、不稳定性。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措施的投入不高,操作简便,技术经济可行。

6. 固废

(1)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不外排。(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3)建筑垃圾施工遗弃的沙石、建材、钢材、包装材料等全部由专人管理回收,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处置。

措施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期间开挖土石方量,全部回填利用,可全部用完;生活垃圾可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工程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工程完成后,将会对河流的水质起到明显的改善作用,改善水生生物的生境,水质的逐步改善,为鱼类、底栖生物和水生植物等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有利于水生生物多样性的提高。工程完成后恢复绿化,不仅补偿了工程施工造成两岸的植被损失,还有利于水土涵养和景观美感程度的提高。运营期间无废气、废水等污染物产生。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股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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