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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南涧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 来源:南涧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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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教体字﹝202318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依据

202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无需下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

二、评审推荐范围对象

在中学任教的只能参加中学岗位的申报,在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只能参加小学(幼儿园)岗位的申报,校外教育机构(县教研室、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编人员视其所从事的岗位参加初中或小学岗位的申报。南涧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南涧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参加大理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

(一)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申报高级职务:现在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任教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聘一级教师,乡镇学校教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县城学校教师,且该学校必须有七级空岗时才能申报(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年限满30年的教师可不受岗位限制)。

(二)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申报一级职务:现在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任教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聘二级教师,乡镇学校教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县城学校教师必须有10级空岗时才能申报(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不受岗位限制)。

(三)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申报二级职务:现在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任教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现聘三级教师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特岗教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进行申报。

(四)民办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申报高一级职务的,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各学校、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首位。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以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职业操守,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时须提交一份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师德鉴定表(附件1)。

(二)履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履职年限按省、州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时,必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履职年限(包括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123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系统内上传的聘书中聘用时间必需连续不间断,最近一次起聘的截止日期至少到20242月;聘书中的个人信息页一定要扫描上传)。

    (三)教师资格证书。各级申报人员必须具备所申报层次(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在20235月至7月期间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内附件对应栏内。
    (四)对上一年进入评委会未通过的人员,如果在近一年的履职中取得了新的业绩,可继续提出申报,但需由所在单位组织三分之二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民主投票表决,同意票达到或超过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单位方可推荐上报。同意上报的需附单位民主投票结果和新的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9)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内附件“其它”栏内。

(五)履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出现合格以下等次时,由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内附件“其它”栏内)。履职年限累计时,要扣除低聘下一级职务的时间,即按同一职务实际的聘用时间前后累计计算。系统内填写的近五年年度考核结论的年份指20182022年。申报人员的从业年限和履职年限以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关系合同和聘书认定。

(六)学历和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根据《大理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县市推荐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申报一级、高级教师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原则上应达到80%,在县级资格审核时将遵照执行。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务期间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中学教师每年增加4个学分;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年增加5个学分。参加学历进修学习的教师,按规定核定学习期间的继续教育学分。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者,申报职务时免除达到规定年龄当年和超过年份的培训合格学分要求(以身份证为准)。

继续教育学分累计及认定是否符合规定,由南涧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评审要求出具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请申报人员所在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派专人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经进修学校分管师训工作的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上传到系统里(不得上传登分册及其它学习记录证明)。凡是没有师训部门出具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一律不予认可(附件6)

(七)论文要求。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时,专任教师是否提供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但需提供近五年履职工作总结(在每页的右上角,必须加注基层单位意见为“情况属实”字样,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和一篇履职期间有代表性的与申报学科相同的教学设计。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提交一篇具有独到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或教学案例分析,作为评审参考材料。校外教育机构(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乡镇中心学校)人员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1.提交教学设计、教学研究报告、教学案例分析等作品前,申报人员要在专用网站内对本人所撰写的作品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结果截图,学校审核时,在作品每页的右上角,加注基层单位意见为“已查重”字样,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2.在职称申报系统中上传公开发表文章(如论文、论著)时,须同时上传该文章所发表期刊的合法性查询结果截图1份(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和文章真实性查询结果截图1份(首选知网,其次万方数据、维普网),2份截图内容必须包含网址信息和标注所发表文章的目录位置(注意:每篇文章均须同时上传2份查询截图)。     

以上查询方法参见附件15和附件16,查询结果下载扫描或截图上传至系统附件“其他”栏内。

(八)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规定,凡是申报高级教师人员,需提供具有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附件7)并上传至评定系统内,否则,不得申报高级职称。根据“大人社通〔202064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参与脱贫攻坚的驻村工作队员服务年限满1年的,可视同为有在乡村学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限,所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奖项。

(九)从事党务工作教师职称申报。从事党务工作教师职称申报按《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州中小学校从事党务工作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教体字﹝202270号)执行。申报人员信息及履职情况必需严格把关,同时在系统内上传上级党工委签发的任职文件。

(十)延迟申报。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特岗教师职称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特岗教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871号)规定,特岗教师到岗任教满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参照当地在职在编教师的政策,进行职称评审。

四、组织材料及申报时限的规范要求

(一)各乡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完善考核方案,对申报对象认真考评,择优推荐,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师德高尚、教育质量高、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对违反职业道德、违反法律法规的教师,必须“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受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政纪(记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正处于司法部门和纪委立案调查人员,不予推荐、评审

(二)实行申报人员述职制度。全面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凡是申报上一级职称人员均需公开述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在本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学校代表组成的会议上述职;学校教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的申报人员,由中心校或学区组织集中述职,参会人员由乡镇中心校领导、学区教师(人数不低于15人)组成;学校教职工人数超过20人的,申报人员在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及本学科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职工代表(人数不低于20)大会上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师德表现、工作简历、任现职以来年均课时量(或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情况)、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以及继续教育、年度考核、教学业绩、获奖情况、教研成果等。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述职,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上报。述职情况(参加人数、会议范围、教职员工及领导对述职者意见、无记名投票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单位要按照《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原州人事局“大人专〔20062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情况公示工作(顺序:1.拟同意申报职称公示—由所在学校完成;2.拟同意推荐评审公示——由县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基层评议组活动后完成(在申报人所在学校和中心学校同时公示);3.拟推荐至评委会评审公示——由县、州级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在单位显眼的地方对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班主任经历,课时量、教育教学业绩、获奖情况等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可参看附件2和附件4(模板),自觉接受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扣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公示期满后,学校负责职称业务的工作人员同意申报人员激活账号登录申报,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公示情况填写《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3)。单位不作公示,不提交公示情况报告表的,各级人社、教育职改部门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含教学设计、教学研究报告、教学案例分析抄袭、发表论文造假)的申报人员,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从查实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四)提高材料提交的严肃性。申报人员所提供材料无学校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确认其真实性的均视为无效材料。所有附件(包括本人证件、经单位加注意见个人形成的材料、单位形成的材料)通过扫描设备扫描原件上传,文件命名及格式要求按照附件13执行。与评审无关的材料或过期材料一律不得上传。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前,一定要认真核对文字、图片等信息真实且清晰可见;一定要送交学校申报员审核确认(包含签字、盖章);一定要送交学校负责职称申报的工作人员清查上传的附件(包含名称、位置、数量、清晰度及所述材料的认定信息),经多人、多次、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的系统内进行“提交”操作。

(五)规范佐证材料。职称申报人员需按《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提交本专业和申报学科相关的佐证材料。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论著需符合《评审条件》第十六条规定,且属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交由学校教务处(教导处)提供的近3年(包含202020212021202220222023学年)课程表或学校工作安排表(在首页右上角,必须加注基层单位意见为“情况属实”字样,校长签字,加盖公章),作为教学工作量的佐证材料;校外教育机构申报人员,需提供经县教育体育局认定、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均完成教学课时量和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时间的证明材料。教学工作量或指导教学研究时间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内附件对应项目栏内。

(六)注册及申报时间:20235308:0020237312:00

(七)申报方式:2023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网络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nzcpd.cn,申报教师必须使用IE9以上浏览器才能登录系统,推荐使用IE11、谷歌、火狐浏览器(申报人员可以加入南涧职称评定系统交流群QQ:338437868,群内名称设为:单位+姓名。交流内容仅限申报系统操作及附件上传技术问题,申报结束主动退群)。以往已经使用过本系统的教师可直接登录系统,密码已重置为123456,请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未注册过的教师需要注册(下载云南教育手机APP安装、注册,系统审核通过后,在“我的服务”下拉菜单中查找申请编号为76的系统),待学校管理员激活账号后才能登录。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注册申报,管理员不得为其激活账号。

首次登录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即进行申报,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附件(要求上传的附件必须为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上传的要件按附件5和附件13的清单上传,其中,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推荐学校进行审核(需有学校明确的审核意,即如实填写“基层单位意见”)—上报审核公示——评委会评审。评审表的打印待评审工作结束后完成(纸质评审表统一由州教育体育局从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导出后,交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打印一式二份)。系统中导出的评审表做了加密处理,导出后无法修改,保证和系统中所填内容一致,各级审核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认定部门在纸质评审表上确认审核、评审情况并加盖公章后存档。

申报过程可参阅《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申报教师注意事项》(附件11

整个推荐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教字〔201850号)执行(附件18

(八)申报人员按照《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提供材料(不包含序号12“聘任承诺书”),同时提供教学工作量或指导教学研究时间的佐证材料。所填写的表格,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所在单位的名称要写全称(所有工作单位栏要写明“大理州南涧县××乡或镇××学校”),表中出现空格或整表空白时,填写“无”字样,要求本人或负责人签字处均输入姓名,在纸质评审表中进一步完善,评审表中的工作总结的篇幅、字号要适中,一定要确保不改变原表格样式。材料不齐和表格填写不合格的,不予推荐。

(九)乡镇中心学校管理员和学校负责申报工作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对申报人员集中进行网络申报业务培训,必须将县下发的评审文件及附件打包发送至每一位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安排专人对申报人员网络申报过程进行一对一的跟踪指导,确保所填写内容准确无误,确保所上传表格内容、材料齐全完整。

五、其他事项

(一)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要组建年度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及评议组,于2023620日前形成《XXXXX(单位名称)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上报南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不上报方案备案或不按照方案推荐的单位,基层单位推荐结果不予认可。

(二)系统内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相关要求。封面填表时间,申报人据实填写;表十“个人承诺书”(附件8),本人签字后以附件方式上传;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部门负责人栏填写学校校长(原学校校长)姓名,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填写为“情况属实”字样,负责人填写为学校或中心学校校长姓名;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通过召开评议组会议,根据职改文件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审核、评议形成(附件12模板),需表明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水平的评估意见、述职表决情况、对申报材料的核实意见;表十七“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格式为:经审核评议,该同志符合云人社发〔201699号文件规定的×级教师任职条件和大教体字〔202318号文件规定,同意推荐评审×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附件14)。

(三)为落实负责申报工作人员的实名认证,各学校、中心学校上报的本校负责申报工作人员的相关信(附件9),经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汇总后,已经报送大理州教育体育局备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实行实名认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做好职称申报、推荐、评议的会议及活动记录,单位评议组活动结束后,填写报送《南涧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情况记录表》(填写至“负责人签名”行以上内容)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备案。

(四)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时限要求。

1.申报人员向学校提交职称申报申请:202365日前。

2.申报人员述职及学校对同意申报职称人员情况公示:2023615日前。

3.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评议组活动及公示:202375日前。

4.县教育体育局资格初审:202376日。

5.县人社局资格复审:202377日至10日。

6.县教育体育局资格审核结果(会前)公示:2023720日前。

7.南涧县初级、一级评委活动(暂定):202392022日。

附件1.师德鉴定表

附件2.关于XXX同志申报XXX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模板)

附件3.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

附件4.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附件5.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6.2023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附件7.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证明

附件8.表十个人承诺书

附件9.各学校负责申报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10.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写参考样表)

附件11.职称评定管理系统教师申报及管理员注意事项

附件12.基层单位意见格式(2023年)

附件13.2023年职称评审相关附件材料目录及上传要求(文件命名、格式)

附件14.推荐公示情况的报告、单位审核推荐意见(2022年模板)

附件15.对公开发表文章的上传及审核要求

附件16.交教学设计、教学研究报告、教学案例分析等查重方法

附件17.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附件18.大理州教育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19.职称申报业绩证明

附件20.南涧县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情况记录表

附件21.全州中小学校从事党务工作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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