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MYZB-2024-57号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间临街铺面出租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电子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 |
坐落于 |
面积约(㎡) |
起租价 (万元/年) |
招租年限 (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标的一 |
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铺面 |
南涧镇富民街58号 |
120 |
13 |
3 |
2 |
标的二 |
宝华市场监管所办公楼一楼铺面 |
宝华镇新街 |
50 |
2 |
3 |
0.5 |
二、商铺经营限制:
1、商铺经营须符合划行规市要求,不得从事餐饮、明火烧烤等产生高油烟、高污染、高噪音的经营活动及酒吧、游戏、歌舞娱乐及活禽宰杀和水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气体、烟花爆竹等可燃易爆物品经营销售门市和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经营活动等。
2、不得将铺面用作仓库。
3、承租人只能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中不得影响出租方办公和居民生活,排污排废应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及规定,噪音污染不能超过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17:00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竞租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
七、竞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竞租报名要求:
1.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时,竞租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九、报名方式:竞租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租人于2024年11月6日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竟租保证金回执单(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企业)须上传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竞租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1、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
2、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个人银行卡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租活动。
4、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涧支行
(3)银行账号:2515047609200044455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二、竞价招租规则:
1.本次竞价招租采用增价竞租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加价幅度以系统设定为准。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租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5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招租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4.竞买人须提前准备好电子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并在竞价时注意多刷新页面及时更新数据。
注:若在电子竞价招租活动中,竟租人竞得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后,出现竞得人不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定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出租人有权取消交易,同时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我公司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出租人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项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租保证金)。
5.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
(1)若违约人已支付招租佣金的,保证金交由委托方处置。
(2)若违约人未支付招租佣金的,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我公司招租佣金,结余部分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四、竞价招租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及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nj.gov.cn)上发布。
十五、联系电话:
1、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自先生
联系号码:18908727386
2、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号码:18587219454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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