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南涧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食品、药品、工业产品、价格、知识产权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精准重拳出击,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案例一:南涧县**建材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工业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PPR热水管质量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工作中,发现南涧县**建材店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工业品。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二:南涧县**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案件交办通知,核查发现南涧县**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经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及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三:南涧**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案件交办通知,核查发现南涧**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涉嫌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四:南涧县***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南涧***食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日常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报告》工作中,发现该公司采购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溯源核实,这批不合格豆芽是从南涧县***蔬菜摊购进的。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五:南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工业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时,发现南涧***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水泥。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六:南涧县****烧烤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在核实日常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报告》工作中,发现南涧县****烧烤店经营的乳扇中铝的残留量(以AI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七:南涧县*****火腿经营部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公安机关移交的违法线索时,发现南涧县*****火腿经营部经营销售的火腿中敌敌畏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八:南涧县小湾东镇***火腿经营部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公安机关移交的违法线索时,发现南涧县小湾东镇***火腿经营部采购销售的火腿中敌敌畏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九:南涧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在核实日常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报告》工作中,发现南涧县**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火腿中敌敌畏不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十:云南**小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日常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报告》工作中,发现云南**小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锅酒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Q/YKX0001S-2019《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十一:南涧县**副食品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南涧县烟草公司移交的相关案件线索,核查发现南涧县**副食品店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南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十二:南涧县**大药房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未经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药品安全复查检查工作中,发现南涧县**大药房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未经药师审核销售违法情形未进行改正。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十三:南涧县***超市二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南涧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核实日常食品安全抽检《检验报告》工作中,发现南涧县***超市二店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南涧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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