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森林资源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南涧县公安局广泛征集涉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森林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1、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
2、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犯罪;
3、非法使用“瘦肉精”、注射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违禁药物并注水、制售假牛羊肉等违法犯罪;
4、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那非类等传统有害物质以及比沙可啶、匹克硫酸钠等新型有害物质违法犯罪;
5、制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违法犯罪;
6、农村地区、校园、养老机构及周边等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
7、通过网络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
8、肉类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二)涉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1、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日常用量大的疫苗类、急救类、抗癌类、降压降糖、风湿骨痛等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以及“黑窝点”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
2、制售假劣美容用药品、针剂、医疗美容器械以及化妆品等美容领域违法犯罪;
3、妨害药品管理违法犯罪。
(三)涉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1、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评文件造假,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废铁质油桶以及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等违法犯罪;
2、非法挖砂取土、进行商业开发等改变土地原有用途,致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丧失原有功能的违法犯罪。
3、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
(四)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1、涉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
2、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制售假劣未成年人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以及建筑材料、消防产品等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3、非法复制发行图书、网上传播盗版文学影视作品、盗版软件等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
(五)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1、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
2、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犯罪;
3、危害古树名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
4、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等农用地犯罪;
5、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等犯罪。
二、举报原则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群众依法受法律保护。对举报线索,经我局查证属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犯罪线索要实事求是、有证据证明,不得虚构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若发现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举报方式
线索举报电话:110或0872-8521621
南涧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