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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倡议书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 来源:微南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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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和大众化的交通工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铁路安全、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您本人、他人、家庭成员以及铁路运输安全,在从事生产生活活动中,我们要严格遵守:

1、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养牲畜。

2、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放火烧荒。

3、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堆放弃土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4、禁止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堆放或焚烧秸秆、垃圾等易燃物,燃放烟花、爆竹、焰火。

5、不准在铁路安全保护区违规建盖建筑物、构筑物或彩钢瓦房。

6、禁止损坏、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不准攀爬和翻越铁路防护网、防护墙、到铁路站场内玩耍。

7、严禁攀登铁路沿线接触网支柱和铁塔,不要触碰电气化铁路线上电缆,以防触电。

8、禁止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禁止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不准在铁路上行走、坐卧、玩耍。

9、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无人机、孔明灯等低空漂浮物;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塑料大棚、彩钢瓦、石棉瓦、树脂瓦、简易房、塑料薄膜、防尘网、防晒网、广告牌、地膜、铁皮等轻硬质物体,要采取加固措施。

10、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

保护铁路安全畅通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营造良好的爱路护路氛围,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家人的平安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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