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送达大理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情况的函》(云审函〔2022〕39号)及《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附件14、15)文件要求,对县发改局反馈问题5个,对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反馈问题10个,并提出整改要求。县发改局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进行整改,共提出15条整改措施,建立了工作台账,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6月23日,审计反馈的两个部门1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按照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粮食主管监管部门
1.贯彻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政策不到位。2013年至2017年,县发改局未对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以下简称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县级储备粮开展过清查检查工作。自2018年开始,每年开展一次粮食库存数量盘点检查,未对库存粮食进行质量检测,检查的次数和内容均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南涧县严格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储粮工作进行监管督导,对储备粮的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春秋必检和出入库必检。已完成2022年春检、秋检、出入库检。并于2022年4月27日,由县发改局牵头,联合县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祥云支行开展了202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对库存粮油数量、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储备粮轮换、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发现问题整改处置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粮食储备管理制度不健全。截至2021年12月20日,县发改局未出台粮油储存安全责任相关规定、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在涉粮专项整治中,相继出台健全完善了《南涧县县级成品粮(大米)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南政复〔2021〕235号)、《南涧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任务分工方案》(南办发〔2021〕113号)、《南涧县政府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建〔2022〕1号)、《南涧彝族自治县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22〕5号)、《南涧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22〕6号)、《南涧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试行)》(南政办发〔2022〕14号)、《南涧县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南发改发〔2022〕59号)、《南涧县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南发改发〔2022〕60号)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要求严格按文件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原南涧县粮食局公职人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在企业违规领取各项补助19.45万元。2013年至2017年期间原南涧县粮食局公职人员15人在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领取加班工资、奖金、熏蒸费、电话费等补助总计19.45万元,具体是:加班工资3.26万元,值班工资0.68万元,节日慰问金2.98万元,奖金4.22万元,劳保服务补贴1.48万元,电话补贴1.45万元,熏蒸费4.38万元,工会春节慰问金0.60万元,工会中秋节慰问金0.40万元。
整改情况:清退违规领取的各项补助资金19.45万元,清退资金全部上缴省级财政,相关人员由县纪委作了党纪政务处分,并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原南涧县粮食局2013年违规收取宣传推广费7.50万元、违规报销相关费用4.45万元。2013年南涧县粮食局实施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共采购彩钢板组合仓5000套,按单仓15元的标准收取宣传推广费,合计7.50万元。其中,2013年6月收到山东长江粮油仓储机械有限公司小粮仓建设宣传推广经费3万元,2013年12月收到湖南雄龙粮业有限公司小粮仓建设宣传4.50万元。支出明细情况:原南涧县粮食局2013年以工作经费包干方式发放到个人2.64万元,接待费0.16万元,县发改局2017年调账用于行政运行支出4.70万元。2013年到2017年12月,原南涧县粮食局、县发改局在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报销相关费用4.45万元,其中原南涧县粮食局报销电费1.77万元、车辆修理费0.56万元、燃油充值费1万元,县发改局报销工作经费0.25万元、差旅费0.87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及时清退不符合规定领取资金3.54万元,并上缴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党纪、政务处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县发改局未及时办理粮食仓储设施资产财务划转手续。2014年,原南涧县粮食局代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建设“南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补助5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78万元、省级补助127万元、州级补助85万元、县级补助169万元),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自筹1550万元。项目投资金额2007.32万元,结余101.68万元。2017年7月该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12月,县发改局仍未将粮食仓储设施资产划转给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
整改情况: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的规定。县发改局已于2022年4月11日与勤瑞会计事务所签订“南涧县粮食仓储设施搬迁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合同,5月30日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并于6月17日在县发改局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将粮食仓储设施资产划转给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同时完善资产入账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手续。(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国有粮食企业
1.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未分开。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2020〕191号)中“(八)要按照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健全政府储备运营管理制度。政府储备承储企业储备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经营实行分离,人员、实物、财务、账务管理严格分开,除组织落实政府储备收储、轮换、销售、动用等具体任务以及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外,不得从事粮食商业经营活动”的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公司专门从事政策性粮油经营业务,不再从事粮食商业经营活动。(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未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21年1月4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十七条“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质量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确保粮食的质量安全,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2022年定期春检已经完成,销售计划未下达,待有出入库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2012年虚假轮换业务套取财政补贴0.69万元、政策性贷款4.54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南涧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2012年虚假轮换业务套取财政补贴0.69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9日上缴省财政;政策性贷款4.54万已于当期贷款还款日归还,今后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2013年至2021年9月期间粮食损耗超定额,亏库短量520.08吨,损耗金额112.37万元。
整改情况:此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作为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已进行处理。今后,在粮食出入库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做好质量控制,认真、详细、真实地做好水分、杂质等相关原始记录,尽量减少水分减量,做好科学保粮,降低保管损耗。如实做好粮食购销存储各个环节的原始数据记录,完善痕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骗取财政补贴8.16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南涧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南政办发〔2020〕18号)《南涧县县级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南财建〔2022〕1号)相关规定,对骗取8.16万元财政补贴已于2022年4月13日上缴省级财政。今后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相关人员已进行处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2015年没有严格按计划完成储备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班子定期研究分析粮食安全工作机制,注重梳理排查粮食安全购销领域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每年储备粮出入库前,加强对粮食市场行情分析研判,把握出入库最佳时机,按时限完成轮换任务,杜绝出现超架空期。二是2022年2月25日印发《南涧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南办发〔2022〕6号),加强储备粮轮换工作的监管。(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少计固定资产2061.60万元,其中粮食仓储设施2007.32万元,智能化粮库设备51.27万元,复印机2.56万元,打印机0.45万元。
整改情况:“南涧县粮食仓储设施搬迁项目”属于县发改局(原粮食局)代建,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的规定。县发改局已于2022年4月11日与大理勤瑞会计事务所签订“南涧县粮食仓储设施搬迁建设项目”财务决算审核合同。5月30日出具财务决算报告。并于6月17日在县发改局完成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将粮食仓储设施资产划转给南涧县粮食购销公司,同时完善资产入账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手续。智能化粮库设备、复印机、打印机在4月份会计月报中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2013年至2019年房屋出租收入及物资保管费收入总计84.41万元,未按规定计缴相关税费。
整改情况:对84.41万元应税收入补缴应交税金。2022年4月25日补缴税金218411.42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9.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2013年至2021年少计利润144.98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及审计报告意见建议,对往来款项、收入科目进行清理核实,对144.98万元在4月份会计月报中作账务调整,做到真实、准确反映企业当期利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10.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9.28万元,为个人缴纳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93万元。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30日,南涧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已将由职工个人清退的违规发放津补贴9.28万元上缴省级财政,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93万元由职工个人清退到公司账户,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廉政教育。(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建立长效机制和持续推进整改情况
1.深入研判形势、系统学习政策。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感和警惕性,牢固树立粮食安全意识,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做好粮食工作。我县将定期专题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位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销号工作。
2.全面加强涉粮国企监管,规范承储企业内部管理。县发展改革局必须加强承储企业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督促政府储备粮承储企业认真落实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健全承储企业内部防控机制,强化政府储备执法督查,严格储备粮食质量管控和政府储备资金管理,确保粮食信贷资金和粮食库存安全。
3.加强涉粮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粮食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粮食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粮食管理政策和业务知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确保我县的粮食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2-8521420;电子邮箱:fgj8521420@163.com。
2023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