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现将南涧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以下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对在加强作风建设持续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惠民惠农各项政策及财政补贴落实等领域中的检举控告,纪检监察机关将优先处置,对属于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四、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请检举控告人根据被反映人的职务和级别向具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举报反映问题,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一律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
五、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六、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南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75700
来访举报: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科技大楼南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电话举报:0872-12388
网络举报:南涧县纪检监察网(http:www.dljjjc.gov.cn/html/nanjian/)
中共南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涧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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