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涧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南涧彝族自治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南涧彝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负责管理,县住建局和县财政局共同监管;南涧彝族自治县房产管理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涧支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办理资金账户的设立、储存、提取、查询等手续。
(二)管理情况
1、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政策性法规进行核算、管理。
2、缴存标准:交存标准依据《南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通知(南住建发 〔2012〕66号)》执行。按房屋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800元5%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收取。房屋维修基金由购房人缴纳。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核算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分别建账、分别核算;小区、栋、单元、户四级建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银行存款余额35856246.18元。
(1)维修资金33775998.86元,其中:商品住宅维修资金33768021.86元,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7,977.00元;
(2)待分配累计收益(维修资金利息收入)2078977.32元。
(3)应付房屋灭失返还资金1270.00元。
2、2024年1月至12月维修资金的交存收入948670.40元,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小区) |
维修资金 |
备注 |
1 |
书香华府 |
231823.6 |
|
2 |
泰业华府 |
477306.4 |
|
3 |
集腾·誉城 |
74087.2 |
|
4 |
宝华商贸城 |
36227.2 |
|
5 |
天恒国际 |
401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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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时代广场 |
1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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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凤丽都(御锦城6栋) |
3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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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凤丽都(御锦城7栋) |
1335.6 |
|
9 |
龙凤丽都(御锦城8栋) |
4485.2 |
|
10 |
公郎镇沧东和居 |
5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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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五州商贸城 |
17695.2 |
|
合计 |
948670.4 |
|
(二)维修支出:2024年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8240.95元。支出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小区) |
维修资金 |
备注 |
1 |
支付龙凤丽都3号地-樱花汀4户屋顶补漏维修资金 |
6344.60 |
|
2 |
支付新都花园围墙抢险修复工程35037.55元;4、5栋铺面屋顶防水工程16858.80元 |
51896.35 |
|
合计 |
5824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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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返还支出:退书香华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1573.20元。
(四)其他支出:支付审计费65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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