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21〕82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1〕197号)要求,现将南涧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拟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项目
二、政策内容
(一)实施范围:在全县8个乡镇79个村民委员会实施草原补奖政策。
(二)实施内容
1.草原禁牧补助。严格按照禁牧区域划定的要求,以村组为基本单元,把生态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地区以及位于澜沧江、红河源等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
2.草畜平衡奖励。除实行禁牧以外的已确权登记的全部草原纳入草畜平衡奖励范围,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原要实施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
(三)实施规模。2024年,实施草原补奖政策面积117.7万亩,其中,实施草原禁牧补助面积15.25万亩,实施草畜平衡草原奖励面积102.45万亩。
(四)补奖标准。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即: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五)补奖对象、依据。补奖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的农牧民;补奖依据为已确权登记的禁牧或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实施程序
资金发放直补到户,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由乡镇、村组将补奖信息录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审核、公示,按照“一卡通审批系统”权限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奖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系统直接发放兑现到牧户,并及时免费向农牧民推送短信,短信内容包括补奖项目、发放金额、发放日期、主管部门、发放周期等信息。加强监委、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监督监察,确保补奖资金安全足额兑现到户。
农牧民群众对补奖政策和资金发放有疑问,请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查询,也可到南涧县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涧县农机管理站院内县畜牧站)咨询。
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9月13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2—8521462、0872-8523475
接待时间: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附件:南涧县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面积及资金计划表
南涧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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