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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0日
  • 来源:南涧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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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社会各界朋友们: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为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切实守好人民‘看病钱”、“救命钱”,现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重点为南涧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重点(一)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7.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8.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9.虚构医药服务项目;10.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他行为。(二)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1.违规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套取现金,或为参保人购买养生保健品、体育健身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提供刷卡等服务的行为;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行为;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行为;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三)参保人员违法违规行为: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4.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5.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6.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违规行为: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2.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3.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4.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举报奖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书信、邮件、来访等渠道依法依规提供问题线索,凡提供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线索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云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20万元。同时对举报人依法进行信息保密,保护其合法权利,县医疗保障局对征集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和曝光。举报电话:南涧县医疗保障局0872-8524667、0872-8529366举报邮箱:njxybj@126.com举报地址:南涧县体育馆五楼南涧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75700特此公告。

    

南涧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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