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法定主动公开 /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152475324/2023-00108
  • 发布机构:

关于南涧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5日
  • 来源:中共南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涧县监察委员会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为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规依纪依法有效处理解决好信访举报问题,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现将南涧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以下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三)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请到各级政府信访部门或有管辖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三、信访举报有关注意事项

(一)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信访举报。请按照被反映人的级别和属地,向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举报。

(二)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为实名举报人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三)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具体的事实材料和相关证据,例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比如:“某某是腐败分子,你们一查便知”等。

(四)不要重复举报。请举报人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信访举报后,请不要再多头、多层重复举报。

(五)不要“贴牌戴帽”举报。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为自己的利益诉求,将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事项意图通过举报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让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为自己的利益诉求服务,俗称“贴牌戴帽信访”,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六)不要“以访代诉”。反映的问题属于涉法涉诉问题,应当通过法律或行政程序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对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不予受理。

(七)不要诬告陷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对于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或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从重处理。

四、信访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南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675700

来访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科技大楼南涧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举报电话:0872-12388

举报网址:南涧县纪检监察网

https://yunnan.12388.gov.cn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南涧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