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公告〔2005〕第6号)。
征收标准: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按年度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